形象设计是对人进行对应环境的艺术包装,是对社会人类的不同定位,进行内在与外在的形象塑造。以人为本,对人的形象进行设计。如普通百姓的形象包装,各类政治人物的形象策划,影视文娱的人物形象设计等等。形象设计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包涵甚广,小到个人整体形象、一个企业、一项产品的商标、外形,大到一个城市乃至国家,包括各种活动的总体规划,都可归入这个领域。
形象代言人、衣橱顾问、色彩搭配师、产品代言人、模特、发型设计师、美容顾问、教师、专业刊物编辑、电影/音乐电视造型师、专业领域技师、专业产品生产厂家宣传人员、模特公司时尚界形象顾问、婚礼新娘形象设计、电影电视剧组形象设计、广告公司设计人员、各企业广告部的设计人员和广告策划人员、电视台,报纸,杂志社的广告专版人员、大型印刷厂的印刷设计师、摄影工作室的商业摄影师、各动画公司中的设计人员、设计工作室中平面,网页的设计人员、各企业策划部的相关策划人员、自由设计者等。
(图:形象设计)
形象设计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形象设计师、形象工程师、形象咨询师等,由中国形象设计协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国家统一的职业等级标准进行评审鉴定后颁发全国通用的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形象设计员(国家职业四级);
助理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
高级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服饰设计、色彩咨询诊断、着装顾问、形体设计塑造、发型设计、美容顾问、心理咨询、商务礼仪、形象设计产品营销、影视传播、演艺、模特、广告设计、企业文化建设、城市规划等相关职业的工作人员,均可参加相应等级的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的考评。
1.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填写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表2份;
2.近期免冠彩色同底1寸登记照8张;所在单位任职资格证明;
3.个人从事形象设计工作总结一篇;论文1-3篇(助理师、中级师、高级师提交);
4.在相关领域的获奖情况简介及获奖证书复印件。